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噪声防治及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督查情况的通报
甘建质〔2024〕284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国家、省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噪声防治及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甘建质〔2024〕216号)安排,我厅成立督导组和5个督查组,于8月26日至9月9日,对全省各地房屋市政工程扬尘噪声防治、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建筑节能、注册执业人员管理等工作进行督查,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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